同年11月8日,德賽電池召開會議,討論此資本運作項目計劃并成立了資產重組項目工作組。2012年2月10日開始,德賽電池臨時停牌;至2月20日,再度發布公告,宣布公司籌劃資產重組事項,繼續停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認定,德賽電池資產重組的相關事項屬于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11年11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馮大明作為德賽電池總經理及資產重組項目的主要負責人,為該內幕信息知情人員。
密購股票耗資4500余萬
與此同時,馮大明開始布局“個人的生意”。
2011年11月底12月初,馮大明安排其女友謝暉,多年客戶惠州鋒華涂裝有限公司財務經理李女士,以及“小隱山莊”的饒姓總經理,找人開設了數個股票賬戶,購買德賽電池的股票,并約定,虧損由馮承擔,獲利則由馮來分配。
謝暉,1977年7月7日出生,是馮大明的多年下屬,早在1999年,就在德賽公司擔任營銷員,也在馮直屬的總經理辦公室任過文職工作,還曾擔任藍微公司的物流中心經理。
“小隱山莊”則是位于惠州市高榜山旁八斗山下,一座占地七萬余平方米的園林式庭院型特色餐廳。馮大明在其中控股65%,而謝暉則是馮在小隱山莊的代言人。
在馮大明的安排下,李女士找到了其侄子劉先生,并由饒姓總經理安排小隱山莊的廚師張先生,各自開設了一個股票賬戶,歸馮掌控。馮大明向這兩個賬戶各注資1600萬元;同時,他還早在2007年,就掌控著李女士以及謝暉母親車女士的股票賬戶。
為了買賣自家股票,馮大明甚至從他的一位清華大學的校友那里,以15%-20%的年息,借來4000萬元,借錢的理由是“經營小隱山莊和茅臺白金酒項目”。
在2011年11-12月,馮大明、謝暉,在自己的筆記本電腦及IPAD上,利用劉、張、車、李四個賬戶,合計買入德賽電池股票200余萬股,買入金額4500余萬元。
事后經深圳證券交易所統計,2011年11月8日至2012年2月9日,以“后進先出法”計算,劉先生的賬戶盈利903萬余元,廚師張先生的賬戶盈利939萬余元,車女士的賬戶盈利3萬余元,李女士的賬戶則虧損7萬。四個賬戶總計盈利1837萬余元。
2012年3月25日晚,德賽電池公告,終止資產重組方案,理由其一,交易對方的股東未達成一致意見;其二,交易標的資產之一的“惠州聚能”公司當時仍處于虧損狀態。翌日,德賽電池復牌。
有些出乎意料的是,2012年3月底,也就是德賽電池復牌后幾天,證監部門即找到馮大明和謝暉進行了初步的談話。
被談話后,馮、謝二人,隨即立即找到賬戶的“名義主人”們,進行“串供”,其主要是商量賬戶里的錢是怎樣來的,以及誰在下單操作的問題,減少馮、謝與這些賬戶的“關聯性”。此后,隨著調查的進行,每隔一段時間,這樣的“串供”就會上演。
5月1日下午,謝暉找到張姓廚師,給他一張紙條,告訴他,證監會問話時就按照紙條的內容回答。第二天,張姓廚師照著紙條上的意思,回答了證監會調查人員的問題。
同樣是5月,證監會對馮大明等人涉嫌利用內幕信息交易“德賽電池”股票行為,正式立案稽查。
2012年6月初,證監會再次通知張姓廚師去談話。這時候,小隱山莊饒姓總經理,跟他說,“要實事求是地向證監會說明情況,不要連累自己了”。在隨后的調查里,廚師跟證監會說了實話。
饒姓總經理自然也是馮大明與謝暉希望“串供”的對象,不過他沒答應。在6月1日,與證監會的談話里,饒也說了實話。
似乎“回天乏術”的馮大明,在2012年6月8日,向德賽電池董事會,提交書面辭呈,辭去其董事、總經理及下屬各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
二審落定馮大明獲刑七年
2012年7月,證監會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同年9月5日,派駐于深圳市的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第三局,正式對此立案偵查。
9月17日,該局民警在小隱山莊發現馮大明、謝暉并將二人拘傳至惠州市公安局調查。9月18日,馮大明、謝暉被刑拘,10月23日,兩人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