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述事項涉及軍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及資產注入,需報送國資委、國防科工局等部委審批,方案及時間暫時無法確定。
風帆股份(600482)3月7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3月6日收到控股股東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中船重工”)《關于完善電池業務整合承諾的函》,中船重工做出了《關于將風帆股份作為集團公司電池業務唯一資本運作平臺的決定》。
該承諾函明確: 注入風帆股份資產有:武漢船用電子推進裝置研究所和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的電池業務及資產。觸發條件是,國家有關部門出臺關于軍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具體細則。觸發條件滿足后1年內,啟動資產注入工作。
公司還提醒,由于上述事項涉及軍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及資產注入,需報送國資委、國防科工局等部委審批,方案及時間暫時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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