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態主導”企業培育工程 引導省內整車企業及大型零部件企業加大開放合作和利益共享,高效貫通技術研發、生產制造、運營服務等環節,補強

(二)“生態主導”企業培育工程

引導省內整車企業及大型零部件企業加大開放合作和利益共享,高效貫通技術研發、生產制造、運營服務等環節,補強補齊產業鏈短板,打造一批生態主導型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推動優勢中小企業做專做精,培育上下游協同創新、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新能源汽車企業群,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引導企業加強設計、制造、測試驗證等全過程可靠性技術開發應用,健全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控制和追溯機制。突出質量標準引領作用,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引導企業強化品牌發展戰略,推進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品牌國際化。

浙江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三)“能級躍升”平臺建設工程

立足現有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礎較好的產業平臺,加快集聚國內外領先技術、人才、載體等創新資源,招引具備全球影響力的大企業、大項目落戶,促進土地、節能、環保等資源集約化利用、高效化配置,引導研發、設計、檢測、物流、金融等生產性服務業機構集聚,提升平臺發展能級。重點擇優布局一批“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提升發展一批特色小鎮,推動資源整合、項目組合、產業融合,推進產業集聚、產業創新和產業升級,形成新經濟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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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界協同”融合示范工程

加大新能源汽車產業與信息通信、能源、交通和智慧城市等領域融合,培育“新能源汽車+”新業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等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應用,推進建設智能工廠,大力發展智能化解決方案服務,優化生產、服務流程,提高效率和質量。統籌新能源汽車充放電、電力調度、可再生能源消納等需求,加強新能源汽車與智能電網(V2G)高效聯動,促進新能源汽車與可再生能源高效協同。加快汽車由傳統出行工具向智能移動空間升級,鼓勵整車與互聯網企業圍繞智能座艙、自動駕駛、數字化營銷、數字化新業務及低碳發展等領域開展全方位戰略合作,發展汽車共享經濟,創新電池租賃等新模式。加快統籌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城市發展,加快車輛運行和基礎設施、“城市大腦”、應用場景等方面最大化的協同,實現全面感知和車城互聯,賦能城市交通優化和精細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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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內外暢通”開放合作工程

鼓勵省內企業積極融入國內供應鏈上下游體系,著力打通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個環節,持續開拓國內市場。引導企業深化國際化發展戰略,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推動產業合作由生產制造環節向技術研發、市場營銷等全鏈條延伸,重點面向“一帶一路”國家建立國際營銷網絡。提升重要產品供應保障能力,完善產業鏈供應鏈風險評估體系,研判極端情形下供應鏈可能出現的中斷風險,制定關鍵原材料、零部件供給能力的應對預案。

(六)“低碳智能”應用推廣工程

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在黨政機關、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城市物流配送、機場等公共領域應用,積極推進港口作業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引導個人消費者樹立綠色低碳的消費理念,持續引導和帶動私人購買。以亞運會為契機加快智能汽車示范應用,優先在綜合體育場館、機場、旅游景區等短程接駁、路況穩定的路線開展L4級別自動駕駛汽車出行服務。在港口、物流園區等半封閉場所下開展無人物流服務,探索自動駕駛長途物流運輸商業應用示范。結合我省氫能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實際,以爭取杭州灣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群國家級試點為目標,在公共交通、港口物流、海洋氫能、工業等領域開展差異化、多層次的氫能應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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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智慧高效”基建補強工程

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布局合理、適度超前的多層次充電網絡,完善城鄉、城際公共和專用充電設施建設,加快公共停車場一體化建設充電設施,支持企事業單位、居民區按需配建充電設施。鼓勵以整車企業、第三方運營商為主體探索建設一批換電站,試點開展換電運營。健全完善省級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智能服務平臺,提升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網絡化和體系化水平。

協同推進智能路網設施建設。實施高速公路網智慧化建設、改造工程,推進建設杭紹甬高速、杭州灣大橋及連接線和滬杭甬高速的灣區智慧高速環線,以及杭州繞城西復線新一代國家交通控制網和智慧公路試點建設,探索啟動杭州蕭山機場高速公路等智能化改造。選擇有條件的城市率先實施城市路網智能改造工程,加快建設集道路感知、車路通信、邊緣計算、端端互聯、多元應用于一體的智能道路設施,大力提高城市道路智能化水平。面向智能駕駛“車路云一體”需求構建基礎云控平臺,依托5G移動通信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構筑智能汽車協同決策、協同控制技術基礎。

有序布局氫能基礎設施。圍繞G60氫能走廊和義甬舟氫能走廊,進一步加大儲氫、輸氫、加氫等氫能領域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力度,打造布局完善的加氫網絡。充分利用好現有化工企業富余氫能資源,探索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鼓勵發展70 MPa以上高壓氣態儲運技術應用,謀劃大型氫液化工廠和液氫儲運體系,探索應用管道輸氫、固態儲氫、摻氫天然氣輸送等新技術。應對未來氫能大規模應用的供應需求,超前謀劃氫能海外輸入登陸站建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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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項千億”項目投資工程

聚焦整車制造、動力電池與管理系統、驅動電機與電力電子、網聯化與智能化系統等產業鏈關鍵環節,明確時間節點,全力推進一批技術含量高、帶動作用強、經濟效益好的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積極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做好要素保障,落地一批具備引領性、前瞻性、標志性的重大產業項目,提升項目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作用。“十四五”期間組織實施重點項目超過100項,預計完成投資總額超3000億元。

浙江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同

完善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車發展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統籌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健全橫向協同、縱向貫通的協調推進機制,加強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業在政策規劃、標準規范等方面的統籌。省級各部門要密切協作,加強政策協同,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配套政策措施。各級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制定新能源汽車規劃方案和工作舉措,優化產業布局,避免重復建設,上下合力確保規劃順利落地實施。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專家組要充分發揮連接企業與政府的橋梁作用,精準服務新能源汽車產業鏈提升發展。

(二)優化政策支持

積極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相關稅收優惠、財政獎補、促進消費等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省重大科技專項按規定給予優先支持。加強對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制定、關鍵核心零部件國產化配套的企業支持。進一步發揮現有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獎補資金作用,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產業化、基礎設施建設和新業態培育。推動老舊汽車更新換代為新能源汽車,推進公務、公交、旅游、物流、出租、環衛、通勤等領域汽車新能源化。鼓勵地方在新能源汽車充電、高峰時段限行、停車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三)完善要素保障

根據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際和未來主攻方向,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支持重大項目落地。充分發揮各類高能級創新平臺聚才引才優勢,加快引進國內外行業領軍型人才,引進和培育“IT+汽車”“AI+汽車”“技術+管理”等多種類型的復合型人才。拓展新能源汽車企業融資渠道,探索設立省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金,完善銀企合作機制,支持銀行、保險企業、社會資本等機構對新能源汽車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創新金融產品等專項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

(四)深化改革創新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持優勢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開展智能汽車和新能源汽車在上路測試、示范應用、標準制定和規則創新等先行先試,探索出臺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高效利用和新能源汽車充電專用車位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推動法律法規適用性研究以及標準化建設。加快出臺加氫站布局規劃,進一步明確加氫基礎設施項目用地性質、審批流程和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制氫、儲運氫、加氫和用氫各環節標準體系。

(五)強化推進落實

根據規劃各項任務,編制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產業統計體系,建立產銷信息報送制度。做好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等工作,定期根據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全力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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