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質監局發布了對太原市移動電話(手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移動電話(手機)兩成不合格。本次共對省外企業生產的30個批次的手機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24個批次,抽樣合格率為80%。
本次抽查的手機不合格項目主要是發射機輸出功率、靜態參考靈敏度、發射機相位誤差和電池性能。專家介紹,發射機輸出功率偏低,直接影響手機的接收發送能力,會造成手機接收、發送信號不好,使通話質量下降;發射機的靜態參考靈敏度、相位誤差主要反映手機的尋網速度,此項目不合格,在使用中多會發生接收、發送信號不好以及掉線等問題;電池性能不合格主要表現為手機電池容量低,放電時間過短,大大影響了手機電池的使用壽命,降低了電池的使用效率。
本次抽查中,有6個批次產品不合格,分別是由太原海億科貿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東莞市高訊霸靈電訊有限公司生產的TD868型同一首歌牌移動電話,其發射機輸出功率、靜態參考靈敏度、發射機的相位誤差和電池性能均不符合標準要求;由山西昊亞達科貿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深圳市傳奇數碼有限公司生產的N98型傳奇牌移動電話、由太原市萬柏林區鼎合眾手機經銷部經銷的標稱深圳易派基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A360S型尼采牌移動電話、由太原市晉源區中聯通信器材配件服務部經銷的標稱深圳市三盟通訊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S128型三盟牌移動電話,其發射機輸出功率不符合標準要求;由山西愛久久科技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廣東冠瑞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K600+型華銳牌移動電話,其電池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由太原市迎澤區晉乾通訊器材經銷部經銷的標稱深圳市新飛洋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F26型飛陽牌移動電話,其靜態參考靈敏度不符合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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