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車企和消費者而言,最關心的問題莫過于低速電動車是否能夠解禁。5月20日,山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全面整治違規代步車的通知,已經對低速電動車表現出了一種強硬的態度。整治通知一經發出,行業立刻受到了影響,在山東許多城市,低速電動車的生產和銷售都處于停滯狀態。6月12日,在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牽頭下,《山東省小型電動車行業標準》、《山東省小型電動車生產企業準入條件》(試行)、《關于山東省小型電動車實施車輛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相繼發布。那么此次出臺的行業標準真的能夠挽救低速電動車于水火之中嗎?筆者認為,在政策主管部門作出任何表態前,現在談低速電動車前景是否樂觀還為時尚早。
其實,在行業標準發布的當天下午,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就把行業標準等文件上報到了山東省有關部門。隨后,筆者在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了解到,截至目前,山東省相關部門仍未對此文件作任何批示或表態。
那么,是不是企業和產品只要通過本次出臺的行業標準和企業準入條件就能銷售、上路?筆者認為,由于自律性標準不等同于政策法規,能否掛牌上路還需等待政策意見。由此可見,盡管出臺了行業標準,但低速電動車的前景仍然未知,不過作為政府出臺具體管理政策和辦法的過渡性方案,新標準將低速電動車與5月山東整治的違規代步車區別開來,也算是為低速電動車規范自律提供了方向,從這一點來看,低速電動車的前景還是比較樂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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