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擬對傳統燃油汽車投資項目進行嚴格約束。這是國家發改委4日公布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釋放的信號。
“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著力構建智能汽車創新發展體系。”在闡述政策目標時,征求意見稿提到。
對傳統燃油汽車投資“約法三章”
這份征求意見稿對整車燃油汽車整車投資項目和現有汽車企業擴大燃油汽車生產能力投資項目都提出多項約束規定。
例如,在燃油汽車整車投資項目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禁止新建獨立燃油汽車整車企業,禁止現有汽車整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建設燃油汽車生產能力等。
在燃油汽車擴能項目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現有汽車企業擴大燃油汽車生產能力投資項目要同時滿足4項條件。其中包括: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上兩個年度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均高于全行業平均水平。
“征求意見稿中對傳統燃油汽車投資項目的約束條件非常嚴格,將對未來國內傳統燃油汽車生產形成很強約束。”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崔東樹認為,這些約束規定的提出是希望國內汽車產業盡快向新能源汽車方向轉型,并防止未來傳統燃油汽車產能過剩。
目前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還未廣泛接受,有些人仍喜歡購買傳統燃油汽車。不過崔東樹認為,不必擔心這一政策會影響當前傳統燃油汽車市場供應。
“投資是先行的,對市場的影響具有滯后性。而向新能源汽車的轉型已是大勢所趨,所以國家層面對汽車產業投資的引導要有前瞻性。”崔東樹說。
新能源汽車投資也有新門檻
根據征求意見稿,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節能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先進制造裝備,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及裝備研發和產業化領域將是“重點發展領域”。
不過,征求意見稿對這些領域的投資也提出了一些約束規定。
例如,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要滿足多項要求,其中包括具有純電動汽車持續開發能力,建設規模方面純電動乘用車不低于10萬輛、純電動商用車不低于5000輛等。
而在新建車用燃料電池電堆/系統投資項目方面要符合具備雙極板、膜電極等關鍵部件的技術開發能力及試驗驗證能力等多項條件。
“這主要是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車領域出現投資熱,地方政府上馬新能源汽車項目的熱情高漲,所以要預防由于盲目投資導致社會資源的損失。”崔東樹解釋說,另外也要防止一些企業在沒有相關核心技術的情況下進行投資,以低水平產品申請國家補貼。
崔東樹認為,未來上述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后,將對國內汽車產業發展帶來明顯影響。“既可以避免傳統燃油汽車重復建設,也可以避免新能源汽車產業出現較大泡沫。”崔東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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