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
2016年起禁行
所有超標電動車
2013年7月1日-9月30日,對超標電動車免費發放了臨時通行標識,未辦理臨時通行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2013年10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駛。2016年1月1日后將禁止所有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
佛山
2008年和2013年
兩度“禁電”
2008年,佛山在中心城區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執行效果不好,于2013年再次禁電,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為過渡期,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內按照機動車進行管理,參照摩托車管理。
江門
2016年起禁行
所有超標電動車
2013年8月6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江門開展超標電動車上牌管理,2013年11月1日起,江門市未上牌超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珠海
全國率先禁電
2005年珠海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我國第一個通過立法來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城市。在珠海市人大通過這部條例之前,政府在網站上公開征求市民意見時有97%的民眾投票反對禁止電動車。
中山
今年4月份起
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車
2014年4月中山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為中山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使用期限,過渡期結束后,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在全市范圍內生產、銷售和上路行駛。
深圳
超標電動車去年已禁行
郵政快遞等不受限制
2012年4月1日起,深圳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施分路段限行,但從事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公共設施搶修以及送桶裝飲用水、送燃氣瓶等單位所使用的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經統一載物托架和車身顏色、納入規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駛措施限制。
2013年9月10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東莞
2007年起“禁電”
2007年8月15日,東莞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全市范圍內登記上牌,也不準上路行駛。
惠州
去年底已禁售
過渡期到明年底
2013年12月起全市禁售超標電動車。對已進入使用環節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設定過渡使用期限,時間自2014年1月1日開始,至2015年12月31日結束。
廣州
“禁電”“禁摩”多年
迄今“禁而不止”
自2006年起,廣州市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牌上路。2007年1月1日起,除執行任務的軍警用摩托車外,廣州禁止摩托車在市區范圍內行駛。但至今為止,無論是“禁電”還是“禁摩”都“禁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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