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聯網是推動我國能源革命的重要戰略支撐,對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綜合效率,推動能源市場開放和產業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互聯網+”智慧能源

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

發改能源[2016]3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中央企業:

“互聯網+”智慧能源(以下簡稱能源互聯網)是一種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主要特征。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理念、先進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深度融合,正在推動能源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的興起。能源互聯網是推動我國能源革命的重要戰略支撐,對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綜合效率,推動能源市場開放和產業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推進能源互聯網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和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重大決策部署要求,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著眼能源產業全局和長遠發展需求,以改革創新為核心,以“互聯網+”為手段,以智能化為基礎,緊緊圍繞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動能源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發展,推動能源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和推進能源革命,為實現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和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基礎開放,大眾參與。發揮互聯網在變革能源產業中的基礎作用,推動能源基礎設施合理開放,促進能源生產與消費融合,提升大眾參與程度,加快形成以開放、共享為主要特征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

探索創新,示范先行。遵循“互聯網+”應用發展規律,營造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鼓勵多元化的技術、機制及模式創新,因地制宜推進能源互聯網新技術與新模式先行先試,形成萬眾創新良好氛圍。

市場驅動,科學監管。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驅動形成能源互聯網發展新業態。適應新業態及大數據應用發展要求,完善能源與信息深度融合下的安全監管和市場監管機制,保障信息安全和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深化改革,推動革命。適應能源互聯網“三分技術、七分改革”的發展要求,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推動能源消費、供給和技術革命。

(三)發展目標

能源互聯網是一種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相關技術、模式及業態均處于探索發展階段。為促進能源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近中期將分為兩個階段推進,先期開展試點示范,后續進行推廣應用,確保取得實效。

2016-2018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試點示范項目。攻克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能源互聯網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建立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技術標準體系,形成一批重點技術規范和標準。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綜合能源服務等新興業態。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新興市場主體。探索一批可持續、可推廣的發展模式。積累一批重要的改革試點經驗。

2019-2025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多元化、規?;l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產業體系,成為經濟增長重要驅動力。建成較為完善的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形成較為完備的技術及標準體系并推動實現國際化,引領世界能源互聯網發展。形成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生態環境,能源綜合效率明顯改善,可再生能源比重顯著提高,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取得積極進展,大眾參與程度大幅提升,有力支撐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二、重點任務

加強能源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建設能源生產消費的智能化體系、多能協同綜合能源網絡、與能源系統協同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營造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生態體系,建立新型能源市場交易體系和商業運營平臺,發展分布式能源、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務、綠色能源靈活交易、能源大數據服務應用等新模式和新業態。推動能源互聯網關鍵技術攻關、核心設備研發和標準體系建設,促進能源互聯網技術、標準和模式的國際應用與合作。

(一)推動建設智能化能源生產消費基礎設施

1.推動可再生能源生產智能化。

鼓勵建設智能風電場、智能光伏電站等設施及基于互聯網的智慧運行云平臺,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產。鼓勵用戶側建設冷熱電三聯供、熱泵、工業余熱余壓利用等綜合能源利用基礎設施,推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與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協同發展,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協同生產,推動對散燒煤等低效化石能源的清潔替代。建設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的計量、交易、結算等接入設施與支持系統。

2.推進化石能源生產清潔高效智能化。

鼓勵煤、油、氣開采、加工及利用全鏈條智能化改造,實現化石能源綠色、清潔和高效生產。鼓勵建設與化石能源配套的電采暖、儲熱等調節設施,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增強供能靈活性、柔性化,實現化石能源高效梯級利用與深度調峰。加快化石能源生產監測、管理和調度體系的網絡化改造,建設市場導向的生產計劃決策平臺與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統,完善化石能源的污染物排放監測體系,以互聯網手段促進化石能源供需高效匹配、運營集約高效。

3.推動集中式與分布式儲能協同發展。

開發儲電、儲熱、儲冷、清潔燃料存儲等多類型、大容量、低成本、高效率、長壽命儲能產品及系統。推動在集中式新能源發電基地配置適當規模的儲能電站,實現儲能系統與新能源、電網的協調優化運行。推動建設小區、樓宇、家庭應用場景下的分布式儲能設備,實現儲能設備的混合配置、高效管理、友好并網。

4.加快推進能源消費智能化。

鼓勵建設以智能終端和能源靈活交易為主要特征的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支撐智慧城市建設。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普及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加快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建設基于互聯網的信息化服務平臺。構建以多能融合、開放共享、雙向通信和智能調控為特征,各類用能終端靈活融入的微平衡系統。建設家庭、園區、區域不同層次的用能主體參與能源市場的接入設施和信息服務平臺。

(二)加強多能協同綜合能源網絡建設

1.推進綜合能源網絡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以智能電網為基礎,與熱力管網、天然氣管網、交通網絡等多種類型網絡互聯互通,多種能源形態協同轉化、集中式與分布式能源協調運行的綜合能源網絡。加強統籌規劃,在新城區、新園區以及大氣污染嚴重的重點區域率先布局,確保綜合能源網絡結構合理、運行高效。建設高靈活性的柔性能源網絡,保證能源傳輸的靈活可控和安全穩定。建設接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進靈活互動用能行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綜合能源微網。

2.促進能源接入轉化與協同調控設施建設。

推動不同能源網絡接口設施的標準化、模塊化建設,支持各種能源生產、消費設施的“即插即用”與“雙向傳輸”,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及多元化負荷的接納能力。推動支撐電、冷、熱、氣、氫等多種能源形態靈活轉化、高效存儲、智能協同的基礎設施建設。建設覆蓋電網、氣網、熱網等智能網絡的協同控制基礎設施。

(三)推動能源與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深度融合

1.促進智能終端及接入設施的普及應用。

發展能源互聯網的智能終端高級量測系統及其配套設備,實現電能、熱力、制冷等能源消費的實時計量、信息交互與主動控制。豐富智能終端高級量測系統的實施功能,促進水、氣、熱、電的遠程自動集采集抄,實現多表合一。規范智能終端高級量測系統的組網結構與信息接口,實現和用戶之間安全、可靠、快速的雙向通信。

2.加強支撐能源互聯網的信息通信設施建設。

優化能源網絡中傳感、信息、通信、控制等元件的布局,與能源網絡各種設施實現高效配置。推進能源網絡與物聯網之間信息設施的連接與深度融合。對電網、氣網、熱網等能源網絡及其信息架構、存儲單元等基礎設施進行協同建設,實現基礎設施的共享復用,避免重復建設。推進電力光纖到戶工程,完善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系統。在充分利用現有信息通信設施基礎上,推進電力通信網等能源互聯網信息通信設施建設。

3.推進信息系統與物理系統的高效集成與智能化調控。

推進信息系統與物理系統在量測、計算、控制等多功能環節上的高效集成,實現能源互聯網的實時感知和信息反饋。建設信息系統與物理系統相融合的智能化調控體系,以“集中調控、分布自治、遠程協作”為特征,實現能源互聯網的快速響應與精確控制。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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