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特別指出,2015年-2017年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累計續航里程須達到2萬公里,而此前的要求是需要達到3萬公里。
4月19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發布《關于開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方部門提交本地汽車生產企業2017年度(行駛證注冊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申請報告。
對于2015年度、2016年度銷售上牌、此前未獲財政補助資金的車輛,可按相關文件要求一并上報補助資金清算申請報告。通知特別指出,2015年-2017年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累計續航里程須達到2萬公里,而此前的要求是需要達到3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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