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電池雜志-中國電池網3月20日訊(梁小婧 北京報道)20日,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就《關于出口鎳鎘蓄電池、鉛酸蓄電池征收消費稅的有關規定》咨詢國家財政部稅政司和國家稅務總局情況作出回應。
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秘書長劉彥龍介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八條:適用消費稅退(免)稅或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的規定:1.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的貨物,免征消費稅,如果屬于購進出口的貨物,退還前一環節對其已征的消費稅。2.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免征消費稅,但不退還其以前環節已征的消費稅,且不允許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款中抵扣。3.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貨物,應按規定繳納消費稅,不退還其以前環節已征的消費稅,且不允許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款中抵扣。根據以上規定,由于鎳鎘蓄電池、鉛酸蓄電池出口征收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為0,因此,鎳鎘蓄電池、鉛酸蓄電池出口需要交納消費稅。

劉彥龍對中國電池網(微號:mybattery)表示,鎳鎘蓄電池、鉛酸蓄電池出口需要交納消費稅對行業是重大利空,因此請有關電池出口企業及早做好規劃,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中國電池網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1-12月全國鉛酸蓄電池行業累計完成產量同比增長4.58%。其中:12月份完成產量同比增長-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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