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我們拷問的是,為什么就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來從根本上解決騙補問題?大企業鋌而走險,或者可以解釋為補貼獲取的門檻較低,企業不必費太大

值得我們拷問的是,為什么就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來從根本上解決騙補問題?大企業鋌而走險,或者可以解釋為補貼獲取的門檻較低,企業不必費太大勁就可以做到,且獲利頗豐;或者可以解釋為即使是大企業,倘若沒有足夠的補貼,新能源汽車業務也是難以經營下去的。

政府花錢是要講收益的。動用公共資源,就必須將事情說清楚。最終,社會需要的是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效果的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應該說明補貼的總耗費、補貼去向以及效果。這是國家治理現代化所不可或缺的。每筆財政款項都應該用到刀刃上,都應該得到其應有的收益。算總賬,我們需要了解新能源汽車補貼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促進了中國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發展,這個判斷并不容易做到。僅僅縱向比較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橫向比較,中國新能源汽車行業與世界同行相比,地位是下降了,還是上升了。如果上升,那么上升到什么樣的地位?如果下降,那么下降的程度又如何?即使有了指標數據,爭議仍然會持續下去。也許,我們可以通過 其他指標來加以佐證。

新能源汽車的受歡迎程度,顯然就是一個不錯的指標。2015年新能源汽車銷售了33萬輛,在整個汽車市場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如果再考慮到這33萬輛還有部分是為“騙補”而“銷售”的,那么實際銷售數量更小。新 能源車價格不低,但是運行性能很難與同等價格檔次的傳統汽車媲美。消費者個人的選擇不摻雜太多其他因素,更利于判斷。北京小汽車上牌需要搖號,但是新能源 汽車的號是單獨搖的,且獲得的難度大大小于傳統汽車。這樣,少數亟待用車的人可能選擇新能源汽車。他們選擇的理由多是容易拿到車牌,而不是新能源汽車的性 能有足夠的吸引力。上海小汽車上牌不僅要經過拍賣,還要搖號,獲取牌照的難度和支付的代價都不小,新能源汽車和牌照捆綁銷售,給那些亟待用車的個人以莫大 的方便,于是他們也可能選擇新能源汽車。但就是這樣,新能源汽車仍然沒有流行起來。全國其他地方,也未見新能源汽車充斥著整個市場。

新能源汽車的銷售這些年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我們需要思考,這些成績中,有多少是城市出租汽車中強行推廣新能源汽車的結果?一些城市為了招商引資,鼓勵新能源汽車企業到當地投資,規定一定比例的城市出租車需要用新能源汽車。“雙贏”戰略的實施,只是說明新能源汽車在投資上具有較大的談判能力,而不代表新能源汽車技術已經足夠先進。政府采購中還有扶持新能源汽車的規定,這樣的不對稱競爭扶持,實際上也相當于給新能源汽車額外補貼。

新能源汽車的財政支持或應偏向科研

社會對新能源汽車的期待,是對新能源汽車價廉物美的期待,是對節能減排效果的期待,是對先進技術發展的期待。這些期待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還未到位,新能源汽車企業還無法全面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即使要給新能源汽車補貼,也應該考慮補貼的環節,考慮補貼的對象,考慮補貼的效果。

新能源汽車“雨露均沾式”的財政補貼可能是效果較差的補貼,因為它不能真正鼓勵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佼佼者,不能有效激勵新能源汽車技術的進步。如果一定需要新能源汽車補貼,那么補貼掌握先進技術可能比對每一部新能源汽車銷售進行補貼會更有效。這樣的補貼有點后期資助的味道,可以保證將有限的財政資金用于對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作出貢獻的企業。但是,如果一家新能源汽車企業掌握了在業內具有先進地位的技術,那么它就在這個行業有了競爭優勢,實際上不需要任何補貼,就可以經營得比其他企業要好。

財政補貼恐怕只會干擾這個市場正常的競爭,扭曲市場行為。而且,這樣的補貼可能會扼殺某些類型技術的發展。新興技術的成長在萌芽狀態,可能沒有競爭力,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后,就可能顯示出新技術的力量。不同時期不同技術的影響力可能存在差別,今天領先的技術,到了明天就可能落后。這是技術發展的規律性所決定的。為此,應該給不同類型的技術路線留下發展的空間,因為未來的不確定性,沒有人能夠確定未來的真正技術路線。留出市場成長的足夠空間,可能比別的做法更加重要。騙補問題的出現,實際上是提供了一次反思補貼政策的好時機。

基于現狀,即使一定要通過財政補貼來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發展,那么補貼的著力點恐怕也需要改變。這些年的財政補貼,并沒有像那些新能源汽車行業專家所說的那樣,讓中國汽車行業抓住了彎道超車的機會。相反,效率不夠高的補貼,實際上意味著本來用于其他領域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資金的減少,也讓某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短板問題更加嚴重?,F有的補貼如果不是投向終端,而是投向技術研發,會不會效果更好點呢?個人汽車消費純粹是私人事務,大量財政資金補貼個人消費行為本來就不符合市場經濟的潮流走向。騙補問題的暴露,也給徹底改變補貼方式一次思考的機會。補貼本來就在退出,但是未來也不應該有這樣的直接 針對消費的補貼。補貼旨在鼓勵研發,鼓勵新能源汽車技術的發展,而不是其他具體的消費目標。

當前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現狀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認為是,本來應該在實驗室改進后再市場化的技術提前進入了市場。這樣的技術支撐出來的產品,還不能滿足消費者的出行需求。財政補貼可以退出,但可以通過科研經費資助的方式,鼓勵新能源汽車技術革新。同樣的錢,花在科研上的效果,可能比直接補貼消費更加有效。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從根本上看,需要依靠的是技術創新。在技術創新上多投入,并注意投入的有效性,可能是抓住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的牛鼻子。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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