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棗莊高新區發布了產業培育18條真金白銀優惠政策,其中,對新招引落戶該區符合“鋰光醫智大”產業發展方向的工業及現代服務業項目(含現有企業的新建、擴建項目),在投產運營且產生稅收后的前三年按其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值稅、所得稅)的100%給予獎勵,后兩年按其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值稅、所得稅)的50%給予獎勵。

棗莊高新區發布產業培育18條真金白銀優惠政策

中共棗莊高新區工作委員會

棗莊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深化產業培育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0年4月3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思想,把產業培育作為“生命線工程”,加快構建以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平臺生態型龍頭企業為重點的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努力實現從產業規模擴張向產業生態培育轉型、從要素資源集聚高地向創新資源轉化高地轉型、從招大引強外延式發展向外引內培內涵式發展轉型、從注重比拼優惠政策向注重比拼營商環境轉型,打造具有影響力的“鋰光醫智大”現代產業體系,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產業培育方面

 1.支持產業集群發展。對新招引落戶我區符合“鋰光醫智大”產業發展方向的工業及現代服務業項目(含現有企業的新建、擴建項目),在投產運營且產生稅收后的前三年按其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值稅、所得稅)的100%給予獎勵,后兩年按其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值稅、所得稅)的50%給予獎勵;對具有龍頭帶動作用或在拉長產業鏈中起關鍵作用、技術領先的重大產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按照企業購置設備投入的10%給予重點扶持,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企業所需廠房,可實行政府代建、企業以租代建、先租后買等方式提供企業使用,切實壓縮企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和時間成本。對新招引落戶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每家企業不超過10人)按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90%予以獎勵。

 2.支持企業膨脹規模。鼓勵企業“規下轉規上”申報納入國家“四上”企業名錄庫。在納統后第二年度,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有相關資質的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企業上年度交納的地方級稅收為基數,每年增量部分的50%,連續三年,補助給企業擴大再生產。鼓勵城區內企業“退城進園”,對連續五年總納稅額過億元的企業,原廠區土地改變用地性質后出讓金純收益可返還企業,用于新廠區建設和新設備采購。對民營企業自建雙創平臺(園區)的,可享受高新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打包兌現。

 3.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貸款,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1-3年。對制造業企業當年實施的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當年實際到位設備或增值稅發票(不含稅價,僅限生產、研發、檢測設備)給予10%的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申請前述獎補的技術改造項目,須在高新區內實施,完成立項和納統手續并列入省、市項目庫。

 4.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獨角獸”“單項冠軍”“瞪羚”“隱形冠軍”“一企一技術”“專精特新”企業,按照省級獎勵的30%給予配套獎勵。按國家政策規定進境的部分科研設備和合理數量的生活自用品,進口關稅按實際納稅額給予全額補貼。

 5.支持科技平臺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32類創新平臺,區財政分別給予10-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人才服務綜合體,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資助;鼓勵知名獵頭公司等人才資源服務機構在我區設置分支機構,視機構規模、層次和引才成效,給予50-100萬元資助。對國家和省級孵化器(創業園、孵化基地),每畢業1家給予5萬元獎勵。

 6.支持企業品牌創建。加強企業在專利、標準、名牌、商標、質量、地理標志等方面自主創新工作力度,對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標準化建設、新獲得中國專利獎、山東省專利特等獎、國家省市級知識產權示范單位和優勢單位稱號、國家級省級標準創新貢獻獎、中國知名品牌、中國馳名商標、馬德里商標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山東省著名商標、省長市長質量獎企業,區財政分別給予5-50萬元不等的獎勵;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利導航、知識產權貫標的企業,區財政分別給予5-20萬元不等的獎勵;對知識產權骨干服務機構、專利合作條約(即PCT)申請與授權、完成發明專利“清零計劃”的企業、考取專利代理師資格企業員工、新獲得國內授權發明專利,區財政分別給予2千元-3萬元不等的獎勵或資助;發明專利年費由區財政承擔50%。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當年代理專利授權達到100件以上,且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一定比例的,按不同檔次分別資助3-10萬元。同一項目在同一評選年度內同時獲得國家和省級獎勵的,不重復獎勵。企業和服務機構在安全、環保、規劃建設等方面有重大違規、違法行為的不予資助。

 7.支持企業“兩化融合”。對企業實施的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信息化項目,經認定,按投資額的5%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20萬元。對新認定省級以上工業互聯網平臺、綠色制造示范標桿、智能制造標桿、技術創新示范、“現代優勢產業集群+人工智能”試點示范、“企業上云”標桿企業和優秀體驗中心、“兩化融合”示范和管理體系貫標的,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30%給予配套獎勵。對入駐高新區統一規劃園區內的數字經濟企業和項目,可給予房租免費政策,但稅收達不到房租費用的,按房租費補齊;要求場地裝修、拎包入住的,房租不再減免;對規模大、有潛力、創新能力強的數字經濟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對數字經濟企業,可根據實際用電量和產業帶動作用,分檔分級給予用電補助,最低可降至每度0.33元左右。對數字經濟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大數據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

 二、招商引資方面

 8.加大外資外貿項目引進培育力度。對當年實際到賬外資總額1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以實際到賬總額的4%給予獎勵;對當年實際到賬外資總額1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以實際到賬總額的6%給予獎勵;對當年實際到賬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對新招引進出口企業當年營業額、現有企業進出口總額較上年度增長部分,給予1美元兌現0.04元人民幣的政策扶持;對連續3年保持正增長的外貿企業,自第3年起,對其進出口總額增長部分,給予1美元兌現0.05元人民幣的政策扶持。

 9.加大社會化招商獎勵力度。對引薦符合我區“鋰光醫智大”產業發展方向的工業制造項目,并促成項目落戶的社會組織或個人,按照廠房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經費補助或獎勵,項目投資建設周期較長的,投資累計計算不超過兩年,單個項目的引薦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0.加大總部經濟支持力度。凡入駐我區的總部經濟企業,按年納稅額,分年分檔給予一定獎勵。總部企業獨立或聯合其他企業自建總部辦公大樓,對30畝以下的用地,按土地出讓價款區級凈收益的50%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對符合《山東省總部機構獎勵政策實施辦法》(魯商發〔2018〕2號)認定的總部企業,區財政按照省政策規定給予1:1配套扶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11.加大招商項目土地供應力度。對新上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不超過土地出讓價款50%的比例,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盤活的批而未供土地和閑置低效用地,優先用于實際投資超過20億元或1億美元的制造業投資項目和國內外500強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項目。在符合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布局規劃和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經批準在原用地范圍內進行技術改造、通過建多層廠房或實施廠房改造加層增資擴產而增加建筑容積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讓價款。支持企業創新產業用地分類、土地混合使用、實行工業用地先租后讓、長期租賃、彈性年限出讓等靈活供地方式,允許工業不動產產權分割出讓。在高新區國有產業園區注冊運營的企業,可自行選擇稅收優惠或免租金政策之一。

 三、招才引智方面

 12.強化高端人才引進獎勵。對自主申報入選棗莊英才、泰山系列及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經費資助按照省、市同比例配套;對全職引進的國家重點人才工程,給予50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具有國內外一流水平和重大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能力,擁有關鍵核心技術,能夠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推動新興產業發展的頂尖人才團隊, 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不低于1000萬元政府性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對新培育或全職引進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外籍院士等具有國際性水平的頂尖人才及團隊來高新區創新創業的,經認定,給予1000萬元支持,其中50%給予人才生活補貼、50%用于項目扶持,以上資金按照30%、30%、40%的比例,三年內逐年發放。提升柔性引才力度,對柔性引進具有省級以上人才稱號的高層次人才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職業技能在國內外處于領先水平,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國家級高技能人才稱號,或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津貼的高技能人才,或世界技能大賽前三名成績獲得者及其指導專家,經市人才辦認定后,除享受市政策外,凡通過高新區申報入選國家、省、市重點人才工程的,再額外獎勵人才20萬元、引進企業20萬元。

 13.強化海外人才創業扶持。對海外獲得博士及以上學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且其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引領相關產業發展,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并能夠進行產業化生產;或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相關專業領域;或曾在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的人才,到高新區注冊企業,實際投資額達到100萬元人民幣,為創業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股權比例不低于總股份的30%,除給予100萬元創業啟動扶持資金外,還可享受柔性引才政策。

 14.強化本碩博人才儲備。凡到高新區就業創業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分別給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住房和生活補貼,按月發放到個人社保賬戶;對發放期滿繼續在原企業簽訂3年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再繼續發放2年補貼。符合申請市、區人才公寓條件的,優先安排辦理。鼓勵企業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全年引進30-50人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獎勵企業3-5萬元;引進51-90人,獎勵企業5-7萬元;引進90人以上,獎勵企業10萬元。對企業年內全職引進博士2名以上,或碩士5名以上,或柔性引進博士4名,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并落實市人才購房補貼。

 15.強化技能人才培育。鼓勵企業自主培養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對企業自主培養的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級技師,每培養1人給予企業1萬元獎勵。鼓勵企業通過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平臺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或到省內外各大院校、技術院校、職業院校等機構定點培養技能人才。通過培訓、培養,取得高一級技能資格的,人數達到50人以上且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一次性獎勵企業5萬元;達到100人以上的,一次性獎勵企業10萬元。

 16.強化人才引薦獎勵。對中介機構、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引進的人才,申報入選國家、省重點人才工程的,分別給予引薦單位或個人50萬元、30萬元獎勵;全職引進頂尖人才、發達國家院士、“兩院”院士和國家重點人才工程的,按人才發揮效用,最高給予引薦單位或個人100萬元獎勵;對柔性引進的具有國家級人才稱號的專家,并成功與企業開展合作,經市委組織部認定,每引進1人給予1萬元獎勵;對引進的重大人才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通過“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獎勵;對在海內外設立的引才聯絡站(點),依據引進人才數量和發揮作用、人才項目實際落地等情況,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營商環境方面

 17.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企一證”綜合改革,實現“拿地即開工、拿證即開業”。開展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承諾制試點,推動建設項目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備案、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查詢審核、地震安全性評價、土地復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審查、氣候論證、文物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專項評估“多評合一”,形成整體性評估評審結果,提供給入園項目共享使用,變項目評估評審的“單體評價”為“整體評價”。

 18.進一步優化服務保障。建立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協調機制,相關部門單位共同參與,根據工作需要,邀請相關企業、協會、智庫、聯盟等參加,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實體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完善聯系幫包制度,實行區級領導聯系企業、聯系項目、聯系商會制度。針對重大事項、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研究制定相關政策。

 各級各部門單位要按分工將政策宣傳貫徹落實到企業,區黨工委、管委會定期對各街道、各部門、各集團、各運營公司開展專項督查,黨政綜合辦公室要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需要制定實施細則或辦法的,相關部門要盡快發布實施。相關政策重復涵蓋的,不重復使用。已有政策措施相關規定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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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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