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已經成為了汽車相關的熱詞,不但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屢次提到,作為汽車行業的主管領導——工信部部長苗圩也表示,工信部將針對我國新能源汽車仍存在的核心技術掌控能力不足、使用環節優惠措施不夠、地方保護等問題,加強統籌規劃、政策銜接,合力推動解決。

新能源汽車如何發展 “幕后推手”是這樣布局的

在剛剛召開全國兩會上,新能源汽車已經成為了汽車相關的熱詞,不但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屢次提到,作為汽車行業的主管領導——工信部部長苗圩也表示,工信部將針對我國新能源汽車仍存在的核心技術掌控能力不足、使用環節優惠措施不夠、地方保護等問題,加強統籌規劃、政策銜接,合力推動解決。眾多兩會代表也對新能源汽車相關政策獻計獻策。

我國自2009年起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提供補貼,財政補貼、牌照、免征購置稅等政策惠及汽車廠商以及終端消費者各方利益。在優惠政策的大力扶持下,2017年中國新能源汽車產量達79.4萬輛,銷量達77.7萬輛,同比增長 53.8%和53.3%,創歷史新高,產量汽車總產量的2.7%,連續三年居世界首位。中汽協預計,2018年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銷量將超過100萬輛。

然而,77.7萬輛銷量背后不光有政府的高額補貼,還有限牌城市巨大政策推動。即便如此,新能源的銷量也僅占新車銷售比例的2.69%,而且銷量中的一大部分來自技術水平并不高的低價車型,無論是動力、行駛里程、乘坐舒適性還是充電的便性利,都很難滿足人們對新能源汽車的期待。

可以說,目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主要是由政府來推進的,而政府出臺的各項有關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也左右著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方向。

下面我們回顧一下數年來國家關于新能源汽車的政策,這些政策逐漸已成體系,不但影響著中國新能源產業的布局,而且隨著大環境的變化,政策也在優化、升級,不斷與時俱進。

新能源汽車如何發展 “幕后推手”是這樣布局的

一、新能源汽車產業形成較完善的政策體系

1.國家政策支持體系

自2009年以來,我國共計出臺有關新能源汽車產業國家政策60余項,已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主要包括宏觀統籌、行業管理、推廣應用、財稅優惠、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六大方面,全面推動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并初步實現了引領全球的龍頭作用。

宏觀統籌政策方面主要包括汽車產業振興規劃、能源發展規劃、大氣污染防治、加快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意見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等。

行業管理政策方面主要包括車輛公告管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生產資質管理和《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等。

推廣應用政策方面主要包括購置補貼、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和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方案等。

財稅優惠政策方面包括《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和《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等。

技術創新政策方面包括國家863計劃、國家973計劃、產業技術創新工程、技術資金支持和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

基礎設施政策方面包括電動汽車用電價格、基礎設施建設獎助、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充電設施用地計劃等。

國家為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示范推廣,對新能源汽車產品及相關企業和關鍵零部件等施行的稅收優惠或費用減免等政策。目前,新能源汽車產品可以享受車船稅、車輛購置稅、消費稅、關稅等優惠;符合相關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相關規定還可享受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等相關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杠桿調節作用。

2.地方政策支持體系

在國家政策支持體系框架下,示范推廣城市也積極出臺了相關的支持政策,促進當地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地方配套政策大致分為四類,包括產業規劃、產業扶持政策、行業管理和推廣應用。

產業規劃方面主要包括產業發展規劃、大氣污染防治和節能減排等。

產業扶持政策方面主要包括整車項目扶持、技術創新支持和商業模式支持等。

行業管理政策方面主要包括企業準入、產品標準、動力電池強制回收和基礎設施行業規范等。

推廣應用方面主要包括購置優惠、示范推廣方案、使用便利及優惠、基礎設施支持等。

不過,并不是每個示范推廣城市都有完整的政策支持體系。很多城市地方政策體系可能只有產業規劃類政策,或只有推廣應用類政策,還有一些城市單純配套國家政策或照搬其他城市政策,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沒有起到切實有效的作用。未來地方政府在制定配套政策時,應充分考慮地區差異性,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政策上的調整。

二、新能源產業由政策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轉變

自2016年底起,在初步形成政策體系基礎上,我國政府適時推出了幾項重大政策,力圖讓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由政策主導型向市場主導型轉變,實現穩中求進、立體管控,全面達成《中國制造2025》、《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的戰略目標。

在完成戰略目標的過程中,補貼政策、企業及產品準入政策、投資管理政策、雙積分政策、動力電池規范等將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1.財政補貼逐漸退坡,由“普惠”轉向“擇優”

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四部委聯合出臺《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按照此通知,新能源汽車補貼2017-2018年在2016年補貼基礎上退坡20%,2019-2020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直至2020年補貼完全退出。補貼的退坡可能在短期內會造成新能源汽車銷量下降,但長久來看,此舉旨在促進產業向高技術、低能耗的方向發展,淘汰低端產品。

對于乘用車,政策劃定了地方補貼上限,增加了電動車電池密度的考核要求,增加了純電動車百公里電耗要求和插混汽車能耗考核要求,并調整了補貼額度。

對于商用車,政策設置了補貼上限,提高了補貼門檻,調整了補貼計算方式,并細化了技術指標。

值得注意的是,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不但沒有退坡,而且在2015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恢復到2013年的補貼額度,并且一直持續到2020年,說明燃料電池汽車仍是新能源汽車的一個重要發展方面,政府對此的推廣力度在逐漸加強。

新能源汽車如何發展 “幕后推手”是這樣布局的

工信部部長苗圩在中國電動車百人會2018年論壇上指出,新能源汽車補貼逐步下降是勢在必行的?!叭绻级训?020年底一次性調整,企業壓力會很大,還不如分段調整,逐步釋放壓力,使大家能夠平穩度過補貼退坡的影響?!?/p>

新版補貼政策的出臺,表明國家政府政策思路已從“普惠”轉向“擇優”,未來補貼重點或將側重于產品及技術創新,單純的獎勵機制也將變成獎懲結合,從而遏制“騙補”現象帶來的不良影響,逐步減輕財政資金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刺激作用,將發展推力交還給市場,從而完成由政策推動向市場推動的階段性轉變。

2.企業準入門檻更高,加強企業能力考核

2017年1月6日,工信部出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以及2017年4月發布的《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都對新能源汽車的定義、資質考核要求、監管要求、不合格懲罰措施等進行了詳細規定。

《管理規定》對新能源汽車進行了明確定義,即采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動汽車(含增程式)、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

《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也顯示:新能源汽車“重點圍繞動力電池與電池管理系統、電機驅動與電力電子總成、電動汽車智能化技術、燃料電池動力系統、插電/增程式混合動力系統和純電動力系統等6個創新鏈進行任務部署?!?/p>

《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了生產企業準入條件。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的應當是已取得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汽車生產企業或者已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新建汽車生產企業;符合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管理規則;具備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管理規定》還加強對企業研發、生產、管理、銷售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培育出優質企業,從而推動企業不斷提升和完善產品技術水平。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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