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質監局14日發布兒童電子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多數存在電池吞咽風險的產品電池盒無任何安全設計,兒童可輕易打開電池盒,觸及電池。
兒童電子產品,容易得到兒童的關注和喜愛。但供電的電池,可能引起吞咽或噎住電池等諸多潛在傷害危險。為了評估兒童電子產品的質量安全狀況,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開展了兒童電子產品的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采用美國玩具安全標準ASTM F963-11《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Toy Safety》進行正常使用測試,并依據檢測結果進行風險評估。
據介紹,我國國家標準GB 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對兒童玩具使用紐扣電池和R1電池、預期給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電池規定了防止電池吞咽的安全要求,但對于其他符合小零件試驗器(ASTM F963-11 FIG 3所示)的電池如AAA電池沒有相關技術要求。
在國外,美國玩具安全標準ASTM F963條款4.25.4規定對于預期給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產品在正常的電池安裝條件下,不使用硬幣、螺絲刀或其他家用工具,所有的電池不得觸及。條款4.25.5規定,對所有玩具,若其使用的電池符合小零件試驗器,不使用硬幣、螺絲刀或其他家用工具,其電池不得觸及。
本次風險監測采集30批次樣品,經檢測,6批次樣品在不使用硬幣、螺絲刀或其他家用工具的情況下,可觸及電池箱蓋內的電池(該電池是指符合小零件試驗器的電池),其中5批次樣品使用AAA電池,1批次樣品使用紐扣電池。
本次風險監測對象為電池符合小零件試驗器的兒童電子產品,例如AAA電池,紐扣電池等。多數存在電池吞咽風險的產品電池盒無任何安全設計,兒童可輕易打開電池盒,觸及電池。依據GB/T 22760-2008《消費品安全風險評估通則》,綜合考慮產品風險嚴重程度、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經組織專家評估,本次風險評估結論為“中等風險”。
上海市質監局已將風險監測結果告知生產企業及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督促企業提高對兒童電子產品中電池吞咽的風險的認識,改進電池盒結構安全設計,嚴格出廠檢驗,正確規范使用警告標記和說明。并建議有關部門修訂兒童電子產品相關國家標準。
消費者應在正規百貨商場、玩具專賣商店選購兒童電子產品。購買時應仔細查看電池盒蓋是否裝有鎖緊裝置,并且牢固有效,確認電池盒蓋在不使用硬幣、螺絲刀或其他家用工具的情況下無法打開,防止兒童接觸內部電池,降低兒童意外傷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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