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統(tǒng)計,第二十一批《目錄》于2018年11月發(fā)布后,共有141款車型在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擬從《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撤銷。

11月11日,工信部發(fā)布消息稱,根據(jù)《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號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公告2018年17號)相關要求,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動態(tài)管理。經統(tǒng)計,第二十一批《目錄》于2018年11月發(fā)布后,共有141款車型在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擬從《目錄》撤銷。
附件:擬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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