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北京市經信局印發了《關于開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申報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通知》明確,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主要采取“應用場景示范+‘示范應用聯合體’申報”方式實施。根據省際間專線貨運、城市重型貨物運輸、城市物流配送和城市客運四個應用場景不同,對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給予不同的市級獎勵。
(一)省際間專線貨運
在京津冀范圍內,支持總質量31噸以上的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開展省際間大宗物資運輸示范應用,重點推廣北京-天津、北京-唐山等貨運專線。
(二)城市重型貨物運輸
在本市及周邊地區,支持總質量25噸以上的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開展工業企業原材料及零部件、渣土及砂石骨料等重型貨物運輸示范應用。
(三)城市物流配送
在本市及周邊地區,支持總質量12噸及以下的燃料電池中輕型載貨汽車,重點圍繞城市生活保障,開展城市冷鏈物流配送、城市普通物流配送示范應用。
(四)城市客運
在本市及周邊地區,支持燃料電池大型客車,開展城市觀光、旅游接駁、高校及企事業單位班車通勤、科技產業園區擺渡等客運示范應用。
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由“示范應用聯合體”申報。“示范應用聯合體”由燃料電池汽車整車制造企業牽頭,會同燃料電池系統企業、車輛運營企業、加氫站運營企業組成。“示范應用聯合體”各組成企業需簽署合作協議,明確權利義務。一個燃料電池汽車整車制造企業只能通過組建一個“示范應用聯合體”的方式申報同一個項目。

從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資金支持細則來看,獎勵分為推廣獎勵和運營獎勵,其中車輛推廣獎勵以當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為一個核算年度,對納入并完成示范應用項目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獎勵1:1的標準安排市級車輛推廣獎勵資金。對示范期內用氫行駛里程未滿3萬公里的燃料電池汽車,在示范期結束后,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全額追回市級車輛推廣獎勵資金。
從上述表格可以看到,僅僅是車輛四年的推廣獎勵,單車最低獎勵就達72萬元,最高獎勵達189萬元。
此外,根據《北京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年)》提出的目標,到2023年要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3000輛,到2025年要實現氫燃料電池汽車累計推廣量突破1萬輛。目前北京正在以高額補貼助推目標實現。
附件: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doc
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申報書.doc
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申報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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