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發布公告,公布了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抽查檢驗結果,有41款樣品不合格,其中無法與標稱企業取得聯系的商品有7批次,聲稱假冒商品有1批次。
此次抽查檢驗結果顯示,不合格樣品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最高車速、整車質量、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不合格樣品包括標稱天津市達啟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追風鴿”A9型電動車;標稱天津市天峰順風鳥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順風鳥”TDR-01Z東方之星型電動車;標稱天津雅博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嘉禾”TDR01Z型電動自行車;標稱無錫華美達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捷圣”TDR01Z型電動車;標稱浙江特萊維獅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特萊維獅”14×A9-B型電動自行車;標稱飛鴿集團天津自行車二廠(授權生產) 天津市武清區君利自行車廠生產的1批次“圖形商標+KAILI” 48-20型電動自行車,但天津市飛鴿集團有限公司聲稱其未授權天津市武清區君利自行車廠生產。
北京市工商局已經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28戶經營主體立案查處,案件正在辦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合格產品及其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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