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剛過一半,全國多地進入夏季模式,隨著氣溫的升高多地接連發生電動汽車自燃事件,引發公眾對新能源汽車安全性的擔憂,讓本就處于寒冬的新能源汽車行業雪上加霜。
電動汽車安全是消費者關注的焦點,也是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提升電動汽車的安全水平的手段之一,就是“制定新的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
三部強標一齊發布
5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的GB 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 38032-2020《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以下簡稱“三項強標”)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電動汽車的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電池系統熱事件報警信號要求,能夠第一時間給駕乘人員安全提醒;強化了整車防水、絕緣電阻及監控要求,以降低車輛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況下的安全風險;優化了絕緣電阻、電容耦合等試驗方法,以提高試驗檢測精度,保障整車高壓電安全。
《電動客車安全要求》針對電動客車載客人數多、電池容量大、驅動功率高等特點,在《電動汽車安全要求》標準基礎上,對電動客車電池倉部位碰撞、充電系統、整車防水試驗條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為嚴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壓部件阻燃要求和電池系統最小管理單元熱失控考核要求,進一步提升電動客車火災事故風險防范能力。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在優化電池單體、模組安全要求的同時,重點強化了電池系統熱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試驗項目涵蓋系統熱擴散、外部火燒、機械沖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振動泡水、外部短路、過溫過充等。特別是標準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部分要求有升有降
根據工信部介紹,三項強標以我國原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為基礎,與我國牽頭制定的聯合國電動汽車安全全球技術法規(UN GTR 20)全面接軌,進一步提高和優化了對電動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產品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位直接參與制定三項強標的專家表示,三項強標繼承了由原來的推薦性標準的80%左右,標準由全行業參與制定,通過了廣泛、嚴格的共識和意見征求。因此,強標是一套普適性的標準,受不同企業、不同主體的不同訴求影響,最后通過協商、討論達成一致。
正如這位專家所言,記者在對比標準的前后版本后就發現,此次發布的強制標準在部分條款要求上既有提高的部分,也有下降的部分。如在《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GB/T 31467.3-2015)中,對電池包的擠壓測試中規定:擠壓力達到200kN或擠壓變形量達到擠壓方向的整體尺寸的30%時停止擠壓。2017年該推薦標準有所修改,將“擠壓力達到200kN”修改為“擠壓力達到100kN”。
而在此次發布的《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強制標準中則規定:電壓達到 0V 或變形量達到 15%或擠壓力達到 100kN 或 1000 倍試驗對象重量后停止擠壓。變形量要求由“30%”降為“15%”。
此前的《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行業規范規定,車輛涉水實驗應大于300米。此次發布的《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強制標準將涉水實驗的距離提升至500米。
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工信部認為,三項強標是我國電動汽車領域首批強制性國家標準,綜合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的技術創新成果與經驗總結,與國際標準法規進行了充分協調,對提升新能源汽車安全水平、保障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位不愿具名的動力電池廠家負責人向《中國汽車報》記者表示,整個動力電池行業在前幾年的發展中,既有成績也存在不少缺陷。此次強制標準出臺后,將會將對動力電池行業進行一次優勝劣汰,將訂單以及社會資源更加集中到優質的動力電池廠家,有利于行業的整體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透露,在強制性國家標準出臺和正式實施之前,動力電池行業內的廠家基本都會遵循之前的國家推薦性標準。但行業內存在一些不法廠家在產品送審時滿足標準,但實際生產出來后卻并不符合標準的“濫竽充數”行為。此次出臺強制標準之后,或許仍然會有此類行為出現,這就需要更嚴格的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才能保證動力電池環節的安全。
新能源汽車獨立研究員曹廣平介紹,參與標準制定的專家大多來自各大車企、電池領域研發、生產等的產業一線,對于歷年來的新能源汽車著火等事件有著深入持久的研究,標準的很多規定以及測試方案也是基于這些事故及生產實踐中總結出來的。三項強標的亮點基本上是圍繞“強制、安全、電池”這三點,它及時反映了我們國家在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過程中,由“政策為主驅動”向“市場為主驅動”逐漸過渡,更加注重市場需求,也就是用戶需求。而這些要求在用戶、車企、電池供應商、電芯供應商層面產生的作用和意義將非常深遠,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電池安全以及防撞設計方面的技術進步。
曹廣平分析,在具體的單個強制標準中,《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增加了電池系統熱事件報警信號要求,這在用戶層面會起到比以前更好的安全提醒作用,對減少事故中的人身損失意義重大,預計能大大降低人員傷亡率。在車企層面,對車企研發也會產生積極影響,這些強制規定,會引發電池系統、PACK、模組、電芯層面的設計變更,尤其是準確測量電芯溫度以及避免著火風險的技術可能會被大大推動。而在電池供應商層面,乃至電芯這一級供應商層面,對于電芯熱擴散溫度閾值以及熱擴散速度的研究以及投入相信會有持續的推動。而在《電動客車安全要求》中,對電動客車電池倉部位的碰撞也屬于強制要求,這符合市場上電動客車用戶的使用場景,也必然會推動電動客車廠家在防撞結構設計、電池布置、電池系統設計方面進行優化與升級。
“總之,這三項強標的推出是我國新能源汽車標準工作沿著‘市場需求——標準制定——技術發展’這條主線工作的一次進步,反過來技術發展也會推動標準工作本身的進一步發展,從而提高我國新能源汽車產品和標準的國際地位。”曹廣平說。

微信二維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