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黨政機關公務用車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規定,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規定,公務用車配備新能源轎車的,價格不超過18萬元。
各地都發布了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山東省發布的《山東省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2018-2028年)》指出,2019年起,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機動車輛,特別是用于機要通信、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配備更新時,全部選用新能源汽車。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力爭達到50萬輛。
政府采購對新能源車的支持是毋庸置疑的。但這些政策的傾向性過強,也同時削弱了“同場競爭”的傳統車型。
政策可以給予補貼,可以建設充電設施,可以給予各種各樣的扶植,但是,政策卻不能改變購車消費者對于新能源汽車的各種擔心與疑慮。影響私人消費者購買純電動車的因素很多,行政措施有時候會出現斷檔或者錯位的情況。如果新能源汽車市場不能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消費者在哪里的話,那么所有行政措施就可能出現執行過程與效果打折的情況。新能源汽車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更應該從市場中的每一個消費者做起。
四、新能源汽車這樣支持更科學
1、科學研究,精準施策,長遠規劃
科學研究:結合我國能源結構和戰略,系統研究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厘清新能源汽車與傳統燃油車,新能源汽車與交通、社會、能源、環境等關聯產業關系。厘清政府、企業、消費者三方關系,基于技術經濟學理論,科學分析,為產業發展提供戰略和理論基礎。
精準施策:以引導為主,注重實效。基于市場化思維,補貼資金直接指向使用環節會更科學。補貼資金的設置原則為,經過科學計算,使新能源汽車的全生命周期成本費用明顯低于同級傳統燃油車(新能源汽車TCO成本低于傳統燃油車20%以上),這樣消費者會有動力購買新能源汽車。
長遠規劃:制訂科學的、長期且穩定的扶持政策及發展規劃,讓行業、企業和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有系統、可持續性的認識。產業政策的長期和穩定對于行業發展大有益處。
2、補貼應指向新能源汽車使用環節
基于市場化思維,補貼資金直接指向使用環節會更科學。補貼資金的設置原則為,經過科學計算,使新能源汽車的全生命周期成本費用明顯低于同級傳統燃油車(新能源汽車TCO成本低于傳統燃油車20%以上),這樣消費者會有動力購買新能源汽車。
3、切實落實“放管服”,該管的要管好,該放的要放開
寬準入:減少行政介入,對于企業準入、產品準入等行政介入措施均交給市場,僅保留必要的研發、測試、檢驗要求。參與企業會根據市場及自身能力,經過綜合評估,自主決定是否進入新能源汽車領域。
嚴監管:強化售中、售后監管,尤其是產品質量和安全的監管,設置監管紅線和明確的懲罰機制,一旦有不法企業觸及,予以重罰。強化執行,使市場主體“不想觸犯”、“不能觸犯”、“不敢觸犯”監管紅線。由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涉及報廢回收問題,對環境會產生較大隱患。對于動力電池回收監管應特別嚴格,設立全產業鏈的監管和可追溯體制,使相關從業主體在嚴格的閉環監管體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電池網微信












